財政部長張盛和4/7表示,奢侈稅已為實價課稅打下基礎,1年至1年半後應是推動「房地合一課稅」的成熟時機。

目前台灣不動產課稅制度,採取房、地分離,一房三價,以房屋評定現值課房屋稅、公告地價課地價稅、公告土地現值課土增稅。未來若採房地合一課稅,就會趨近於實價課稅,未來出售房產者,稅負可能加重。但如何房地合一法,財政部尚無腹案,確切的衝擊尚難評估。

張盛和指出,財政部將委託學者就房地合一課稅提出研究,由於憲法明定土地只得課徵土增稅,推動房地合一會涉及修憲,傾向在不修憲原則下,進行房產稅制改革;不動產實價課稅必須循序漸進,無法一步到位,初期應將短期不動產買賣納為優先施行對象。

他說,房地合一指的是要對獲利課徵「所得稅」,可以考慮利用奢侈稅直接轉型,從按售價一定比率課稅的「交易稅」性質,轉換為只對利得課徵的「所得稅」。房地合一課稅時,目前的奢侈稅即可功成退場。

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,難以避免觸及修憲,張盛和評估,修憲屬於高難度工程,恐怕會使房產稅制改革複雜化。因此財政部初步認為,若維持現有土地增值稅的課徵機制,與所得稅做設計連結,例如准許已納土增稅款可以扣抵所得稅,也是可以考慮的變通選項。

資料來源:卡優新聞網

政府「打房」愈來愈強硬,行政院日前宣布最快明(104)年推動「房地合一實價課稅」,非自用住宅交易將併入個人所得稅計算,若順利完成立法,非自用屋主售屋後,將要繳交高達40%的所得稅。房仲業者預估新法上路前,還會再有一波售屋潮。

所謂「房地合一實價課稅」,指「非自用」房屋及土地合併後的實價總額,扣除取得成本後,按照實際獲利課徵所得稅,稅率最高可達40%。也就是說,若明年行政院順利推動新法,房市將出現「革命式」改變,投資客利用「非自用住宅」賣屋獲利,就要面臨40%的高額所得稅;而僅擁有「一屋」的自用屋主,則能完全免繳資本利得稅。

 

以民國97年金融海嘯以來的房價計算,台北市房屋均價從每坪37.9萬元,上漲至今(103)年68.3萬元,相當於30坪大小的房屋,6年間增值912萬元。一旦「房地合一實價課稅」實行,若被認定為非自用住宅,屋主出售房屋後,就要繳納超過350萬元的所得稅金,瞬間就變成「繳稅大戶」。

 

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,打房政策強勢,但衝擊力往往「信心打擊」多過於「實質影響」,如100年2月奢侈稅宣布後,隔月房屋委售量暴增5成,雙北市房價也下滑5~10%,但數月後就重回「量平價揚」局勢。政策真正拍板定案前,整體房市都將持續呈現觀望局面,對房價的實際影響,則要看實際稅率高低及課徵對象而定。

 

曾敬德進一步提醒,從「奢侈稅」、「豪宅稅」到「囤房稅」看來,打房政策主要鎖定在「短期交易」、「高總價物件」、「多屋族」上,建議多屋屋主可以開始循序漸進地調整手中物件,參考實價登錄價格逐步出售。若真得通過新的稅制,會再爆發一波出售潮,委售數量將繼續增加。

 

(後記)兩稅合一稅,原草案經過一些調整後,立法院已三讀通過,並自105年1月1日起實施:

房地合一稅 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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